学校法人治理结构

2-5-1新南幼儿园家委会选举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6-01 08:50:3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新南幼儿园家委会选举制度

1.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为依据成立,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的群众性组织。

2.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是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,由教师推荐,本人竞选,经全体参会人员投票选举产生的。选举通过后,将人员名单在园内公共栏上公示一周,一周内无投诉和反对者,为正式通过。

3.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1-2名代表组成。设立会长1人、副会长1人、团长3人、委员若干人。家长委员会为配合幼儿园的发展和活动的需要,设立家教宣传团、营养讲师团、安全巡视团,各团团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工作。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园家长委员会有权对各班级的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修正和改进意见。

4.家长委员会每学年改选一次,连选者连任。幼儿毕业后,家长自动取消委员资格。

5.家长委员会会长、副会长、团长选举按得票多者为当选,得票相同者由全体参会人员举手表决,同意人数多者为当选。

6.家长委员会会长因子女转园、休学、辍学等因素离园或因故请辞,自其子女离园之日或离职生效之日起,其代理人选由副会长担任,直至原任期满为止。

 
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